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四部门印发关于《贵州省推进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实现新建居住社区停车位10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积极推进现有居住社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确保新建居住社区固定停车位10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预留充电条件的新建居住社区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10%。
  
    各市(州)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支队,贵州电网公司、金州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有关要求,加快推动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充电基础设施进居住社区难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贵州省推进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3年5月29日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